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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专业专题--软土地区路基 |

7.7 软土地区路基

7.7.4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地基加固方案比选:

应根据软土厚度和性质、路堤高度、路基稳定与工后沉降控制标准、施工机具、材料、环境等条件及工期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依据先简后繁、就地取材的原则,综合分析并确定软土地基加固处理方案。

对软土性质差、地基条件复杂或工期紧、填料缺乏或有特殊要求的软土地基,宜采用综合处理措施。

7.7.12  软土地基上路堤横断面设计应考虑地基沉降、路堤顶面凹陷、顶宽和底宽收缩以及边坡变缓等因素。

7.7.13  沉降与稳定监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软土地基填方较高的路堤和桥头路堤应进行沉降与稳定监测设计,其设计内容应包括监测路段与代表性监测断面、沉降与侧向位移监测点位置、监测仪选型与布设、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等。必要时,应进行软土地基深部位移监测。

路堤填土速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填筑时间不应小于地基抗剪强度增长需要的固结时间;

2)  路堤中心沉降每昼夜不得大于1015mm,边桩位移每昼夜不得大于5mm

7.7.14  软土地基上路堤宜结合工程实际,选择代表性地段提前修筑试验路段。

7.7.15  路面铺筑必须待沉降稳定后进行。在等载条件下,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且连续两个月监测的沉降量每月不超过5mm,方可卸载开挖路槽、开始路面铺筑。

7.7.15(条文说明)  根据沉降观测曲线可以确定任意时刻的沉降速率和工后沉降。将沉降速率作为沉降稳定控制标准,是目前国内软土地区高速公路的普遍做法,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如京津塘高速公路在沉降速率达到8mm/月时卸去预压土,开始路面结构层施工;连徐、福宁高速公路确定的沉降速率为5mm/月;沪宁高速公路以路槽顶面作为预压计算高度,在沉降速率达到5mm/月时卸预压土做底基层和基层,在基层铺上后继续预压,待沉降速率达到3mm/月时铺面层。

超载预压作为一种加载方式,目前已得到广泛的应用。由于软土的超同结特性,超载预压地基沉降速率在卸载前后将有很大不同(一般相差35倍,超载比越大则相差越大),超载卸除后沉降速率会减小,故5mm/月通常是指在等载条件下的沉降速率控制标准。

6.4.3  软土地基上路基拓宽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7节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路基拼接时,应控制新老路基之间的差异沉降,既有路基与拓宽路基的路拱横坡度的工后增大值不应大于0.5%。

地基处理措施的选取和设计,应综合考虑软土层厚度和埋深、既有地基的固结度和剩余沉降情况、路基高度和拼接形式等因素,控制拓宽路基的沉降并尽量减小对既有路基的影响。

浅层软土地基,可采用垫层和浅层处理措施减小拓宽路基的沉降。

深厚软土地基,可采用复合地基或轻质路堤等处理措施,不宜采用对既有路基产生严重影响的排水固结法或强夯法。对于鱼()塘、河流、水库等路段,需要排水清淤时,应采取防渗和隔水措施后方可降水。

新老路基分离设置,且距离小于20m时,可采用设置隔离措施或对新建路基地基予以处理,减小新建路基对既有路基的沉降影响。7.7.14  软土地基上路堤宜结合工程实际,选择代表性地段提前修筑试验路段。

6.4.3(条文说明)  软土地段高速公路经多年通车运营,既有地基已基本固结,处于沉降稳定状态,而拓宽路基两侧地基基本为原状地基,在新的路基荷载作用下,地基将产生新的附加沉降,并对既有路基路面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软土地基地段路基拓宽改建设计的关键是新老路基差异沉降的协调控制。原规范(JTG D302004)根据江苏、浙江、广东等省软土地基地段高速公路拓宽路基工程实践经验和相关科研成果,规定既有路基与拓宽路基的路拱横坡度的工后增大值不应大于0.5%。

新建路基软土地基处理设计是采用工后沉降量作为沉降控制指标;拓宽路基的软土地基处理设计则不同,不能以单一的工后沉降量作为设计控制指标,需从新老路基差异沉降控制人手,要充分考虑既有路基固结沉降状况及其发展规律。采用“路拱横坡度的工后增大值”作为拓宽路基软土地基处理设计的沉降控制指标,充分体现了新老路基差异沉降控制的协调设计思想。有的工程设计时,采用工后沉降量不超过100mm作为拓宽路基设计的控制标准,对软土地基采用CFG桩、刚性桩等处理,未重视既有路基的沉降变化,造成既有路基沉降、拓宽路基不沉降,使得路表呈反坡或凹形状,路面变形,路表排水不畅,对行车安全产生影响。经十年来拓宽改建工程实践检验,原规范(JTGD302004)的控制标准是合理的,本次修订仍维持原标准。

由于拓宽路基填筑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沉降将直接影响既有路基的沉降变形,因此旨在加快固结速率减小工后沉降,但未减小总沉降的排水固结法不再适用。强夯法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将对既有路基的沉降和稳定造成影响,故条文中也不予推荐。另外,当拓宽路基位于鱼()塘、河流、水库等路段,需要排水清淤时,需采取防渗和隔水措施后方可降水,以免对既有地基产生附加沉降从而引发路面开裂,实际工程中也已有降水导致既有路基过量变形甚至坍塌的工程案例。

参考文献

[1]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众智GIF] [土木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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